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长安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,根据实际情况,现制定长安镇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。
一、招生对象
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须年满3周岁(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),且须为符合以下任一类别的适龄儿童:
(资料图)
1.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区域划分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,且入户长安镇时间为线下报名(5月26日,含5月26日)截止前;
2.其他符合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。
二、招生计划
公办幼儿园小班,计划共开设35个班,每班30人,拟招生共1050人。
三、招生区域划分
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按下表划分的招生区域进行报读,以下范围外的长安户籍儿童可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。
四、学位分配办法
符合报读条件的申请人每人可分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填报两所公办幼儿园,并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:
1.先对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区域划分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进行录取,再录取其他符合镇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;
2.当某所公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时,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申请人填报志愿、户籍所在社区、居住地址等统筹安排,调剂部分申请人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;
3.如所有公办幼儿园学位均满,部分未予录取的人员根据实际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就读。
五、报名程序
(一)报名时间:2023年5月23日上午10:00—5月26日下午5:30。
(二)报名方式:符合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到长安书苑(长安镇东门中路42号)进行线下报名。
(三)报名资料:请家长准备以下资料的纸质版,在长安书苑线下提交(查看原件,提交复印件):
1.长安镇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入学申请表(详见附件,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,请自行打印申请表);
2.户口簿原件(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,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)和复印件一份;
3.儿童出生证或其他合法有效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4.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5.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住宅性质的有效产权证明(已办理房产证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备案)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(非必要,作为居住地址的佐证材料;申请实验幼儿园的莲花华庭业主必需提交)。
(四)录取结果查询:长安镇拟于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以及注册须知,被录取后由相关幼儿园通知家长具体注册时间及注册要求。
六、其他情况说明
1.申请入读实验幼儿园的莲花华庭业主子女,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拥有莲花华庭住宅性质的有效产权证明(已办理房产证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备案),且为该住宅的第一手业主;
2.实验幼儿园面向莲花华庭业主定额提供30个学位,如申请人数超过本定额数时,采取抽签派位。未获得派位的户籍适龄儿童请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;
3.逾期未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请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。
七、招生咨询
招生咨询、监督及举报电话:0769-85531406/13929200516
招生线下咨询服务地点:
长安书苑(长安镇东门中路42号)
工作日服务时间:
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00-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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